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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鈺成:特首可撤選舉日公告湯家驊:捉字虱無用- 20200726 - 港聞 - 明報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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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鈺成早前引述《立法會條例》第4條,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有權決定每一屆立法會任期,提出可指定明年10月1日才開始新一屆立法會,就能把選舉押後至明年9月;其說法被湯家驊指出「不可行」,因立法會選舉日期已刊憲。曾鈺成昨點名回應湯,稱按《釋義及通則條例》第46條,凡條例授權發出或批准公告,就有權力撤回所作的公告,故特首有權指定選舉日期,就有權力撤回。

湯:法例限立會解散3月內選舉

湯家驊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,選舉日期不可超過某個時限,因《立法會條例》第7條規定,特首必須在立法會解散的30天內指明選舉日期,該日期要在立法會解散後的3個月內,即現屆立法會任期於今年9月30日完結,選舉日期應定於明年1月1日之前。他續說,《立法會條例》第9條亦有規定,立法會每年最少有一次會期,故不能全年都不開會。

他續反駁曾鈺成,並非簡單按《釋義及通則條例》收回刊憲公告、另定選舉日期就可處理問題,強調法律原意並非讓特首可任意決定立法會何時開會,批評「不是『捉字虱』就可達到法律不容許和預見的結果」。

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亦在facebook發文,表示基本法第69條規定立法會每屆任期為4年,故不能把立法會的任期延長,或容許任期已完結的立法會繼續行使立法會的權力。

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稱延後選舉在法例上有困難,疫情未知何時好轉,要以生命安全為最優先考慮,政府須有不同預案,否則是「不負責任」。她又表示,入境管制未放寬,如維持9月選舉,將有數以十萬計市民9月無法回港投票,負責選舉的官員必須確保選舉公平公正,故不可排除任何做法。

葉劉反對押後:添不穩挫士氣

行會成員、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對延後選舉有保留,表示延後只會增加不穩定性及打擊士氣,政府應為投票做好防疫措施。民主派則認為選舉應繼續,民主黨涂謹申表示,建制派是「怕輸」才想押後選舉,疫情比香港更嚴重的地方仍能舉行選舉,疫情不應是藉口。

(立會選舉)




July 26, 2020 at 03:44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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